瑞士政治

政体

瑞士为委员制国家,最高国家元首为联邦主席,亦称主席,但只为形式上领导人。真正的权力源自七席联邦委员会,由国家七个机关的部长(包括现任联邦主席)组织构成。联邦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作为国家元首。联邦主席由联邦委员会七名委员轮任,对外代表瑞士,任期一年。

宪法

1848年,瑞士制定了新宪法,宪法规定瑞士联邦政府是最高的行政机关,下辖州政府、市政府等。各州有自己的宪法与立法机关,每州有一名代表参加联邦议会,只有联邦议会才有权宣战或与外国结盟。

1874年以后曾多次修改。瑞士实行“公民表决”和“公民倡议”形式的直接民主。凡修改宪法条款、签订期限为15年以上的国际条约或加入重要国际组织,必须经过公民表决并由各州通过方能生效。1999年瑞士公民表决通过新宪法,明确规定瑞士是联邦制国家,各州有自己的宪法。联邦政府管辖外交、财政、金融、联邦税收、货币、国防、海关、铁路、邮电、能源、电视、广播和社会保障等,其它事务由各州管辖。各州必须遵守联邦的全国性法规并接受联邦的监督。新宪法还确定了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原则。

议会

瑞士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,由具有同等权限的国民院和联邦院组成。只有两院一致批准,法律或决议方能生效。国民院有200名议员,由公民普选产生,任期4年;联邦院有46名议员,由各州选派,任期因州而异,最长4年。两院议长任期均为1年。2013年度国民院议长玛雅·格拉芙(绿党),联邦院议长菲利普·伦巴第 (基民党)。

政府

瑞士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,由7名委员组成,分任7个部的部长,实行集体领导,任期四年。设主席和副主席,由联邦委员轮任,任期1年,不得连任。2013年度联邦委员会组成如下:

瑞士联邦主席兼国防、民防和体育部长于利·毛雷尔(人民党),联邦副主席兼外交部长迪迪埃·布尔克哈尔特(自民党),财政部长埃维利娜·维德默—施鲁姆普夫 (女,公民民主党),环境、交通、能源和电信部长多丽丝·洛伊特哈德(女,基民党),经济部长约翰·施耐德—阿曼,司法警察部长西蒙奈塔·索玛鲁嘎(女,社民党),内政部长阿莱恩·贝尔塞(社民党)。

民主制度

瑞士实行民主制度,公民的民主权力很大。公民对重大国事与地方事宜拥有表决、创制与复决权,可以成立请愿,也可以以投票抵制政府的一些政策。十万名瑞士国籍者可以修改宪法,也可以修改国家外交政策。

瑞士人自己说:“瑞士之所以成为瑞士,是因为有些德意志人不愿做德国人;有些法兰西人不愿做法国人;有些意大利人不愿做意大利人。于是这些人一起成了瑞士人。”

这也就形成了瑞士的国家政治制度——联邦制。但是由于种族、宗教、语言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同,组成联邦的各州之间的关系一直十分微妙。由于历史上存在的不平等的创痕,各州之间彼此心存芥蒂,互相防范。而且原本一州的地区,也闹出不少分裂事件。

联邦政府统一管理全国性的事业,如外交、国防、海关、货币发行、邮电、铁路、度量衡等等,联邦警察主要处理外国人事务。

尽管在外交上一直奉行着中立政策,但瑞士还是在2002年加入了联合国这一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政治组织。瑞士既不是北约成员,也不是欧盟成员。

司法

联邦法院是瑞最高司法机构。法院内设民事、刑事、公法和社会法法庭,现有联邦法官38名,均由议会选举产生,正、副院长每两年改选一次。现任联邦法院院长洛伦茨·迈尔,副院长吉尔伯特·考利。

此外,瑞士还设有联邦行政法院和联邦刑事法院,负责审理行政申诉或上诉案件、渎职案件及恐怖袭击、泄密、叛国、洗钱等特殊刑事案件。

政党

瑞士大小政党共有30多个,主要政党有:

(1)人民党(SVP),法语区称中间民主联盟,1971年由农民党和民主党合并组成。党员约9万人。现任主席托尼·布龙讷。

(2)自由民主党(FDP),法语区称激进民主党,1894年成立。党员约12万人。主席菲利普·穆勒。

(3)社会民主党(SP),法语区称社会党,1888年成立。党员约3.5万人。主席克里斯蒂安·勒夫拉特。

(4)基督教民主人民党(CVP),法语区称基督教民主党,建于1912年。前身是“人民保守党”,1970年改为现名。党员约10万人。主席克里斯托弗·达伯雷。

(5)公民民主党(BDP),2008年成立,自人民党中分离出来。党员约6500人。主席马丁·兰多尔特(Martin Landolt)。

(6)绿党(GPS),建于1983年。党员约7500人。联邦主席为蕾古拉·吕茨和阿黛拉·多昂·古梅。

政要

瑞士联邦主席迪迪尔·布尔克哈尔德,于1960年4月17日出生于瑞士纳沙泰尔。曾出任瑞士联邦副主席、外交部长等职。2014年出任瑞士联邦主席,任期1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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